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1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hnshz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17:00止。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未明确岗位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要求及电子邮箱: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76991945@qq.com,如多次发送则以首封电子邮件内容为准,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报名资料要求: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②电子版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情况一览表》(详见学校网站)。
⑥应聘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提供近3个月内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考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下一轮考试通知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1至A11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试讲:经过资格复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方式,授课内容由招聘单位指定教学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应聘B1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通过资格初次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主要内容为学生管理相关知识,总分100分。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1-A11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1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咨询电话:0730-3066069,13397502927(组织人事处)举报电话:0730-3066013,17769305215(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