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等;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教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愿意在渌口区服务5年及以上,同意并接受服务期限内不予调档案,不办理调动、离职手续的规定;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渌口区内在编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招聘各个环节信息都将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共三天。
(二)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株洲市渌口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不能破坏报名登记表格式,打印在一个版面内)。
(三)报名地点: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审查。现场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渌口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3.提交本人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交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或取得的成绩(需提供任教学校、教育局盖章证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5.各类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6.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背面:备注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7.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承诺在2021年8月10前取得并提交证书原件,否则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1.应聘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提交材料、信息等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报名资格复审不合格。
5.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①各环节全过程佩戴好口罩;②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③提供本人电子健康码,非绿色电子健康码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各级卫健部门发布为准)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或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结果。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①2021年8月10日上午7:00-8:3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株洲市渌口区第五中学校门口领取《准考证》。
②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准时进入考点考室对号入座参加笔试,9:00准时开考,逾时者一律视为自动弃考。
2.笔试地点:株洲市渌口区第五中学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综合知识。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请区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5.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微型课内容为所应聘学段教材内容,课题由应聘者在指定的范围内抽取(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长15分钟。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专业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签到时间为面试当天上午7:3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综合总成绩的第三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设置综合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请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由被聘用对象公开选择用人学校。招聘人员与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5年(含试用期),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 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3 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株洲市渌口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条件表
附件2:株洲市渌口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