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平编办发〔2021〕11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高中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平编办发〔2021〕50号)文件,第一批高中未完成计划34名、第二批高中计划30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职高教师6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平江,是一个山区县、人口大县,也是一个教育大县。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七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所。
1、城区学校:平江一中、平江二中、平江职校,位于平江县城。
2、农村高中:平江三中,位于“五里十将军”的长寿镇;
平江四中,位于平江县天岳幕阜山麓、湘北重镇的南江镇;平江五中,位于平江县西部的伍市镇;平江七中,位于平江县安定镇;平江十中,位于平江县虹桥镇。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江县高中教师共64人,其中:普高科目58人:政治5人;语文6人;数学15人;英语3人;物理9人;历史9人;生物5人;体育1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4人。职高科目6人:建筑1人;模具设计与制造1人,食品生物工艺1人;财务会计1人;英语(口译)1人;商务英语1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1年平江县第二轮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需满18周岁以上;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教师资格证条件
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含2021年考核转正的特岗教师和乡村小学教师)、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和本县招聘的乡村小学教师;2021年参加第一批高中招聘选岗到校的拟聘教师及已参加体检的特岗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提供“健康码”截屏图片)
报名时间:2021年8月8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三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教育局(前栋4楼408室)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的)等原件。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有时间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成果和业绩等材料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分值为100分。各岗位均不指定考试教材。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 8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8:0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平江县教育局4楼412室。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分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按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85%计算,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上微课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记分。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同一组评委对该组所有实际参考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85%计算,未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
5.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①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②再相同,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③还相同,以有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
六、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递补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按以下办法聘用到学校(岗位),分县城、农村两类,根据综合成绩分由高到低由应聘对象选择学校(岗位)。拟聘用人员到岗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十、组织领导
平江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和监督。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报名时间和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公告、考生注意事项、成绩及公示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江县教育局网站。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咨询联系
报名和成绩咨询电话: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
0730—6226083(平江县纪委监委)
0730-6234772(平江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