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8〕66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8〕1号)有关精神,结合长教通〔2018〕160号文件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细则。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在雨花区行政区域内。申请人户籍在雨花区的请携带户口簿原件,户籍不在雨花区的请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1份,(劳动合同的签订的聘用期需为1年以上,含1年,计算截止日期到2018年10月30日。社保缴纳证明需有社保局公章,需为12333网站打印稿,计算截止日期到2018年10月30日)。特别提示: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区成为长沙市教育局高中段(含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在确认期间,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为雨花区行政区域内的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材料。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人请携带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查验,打印网站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官网首页“教师窗口”教师资格认定卷宗中下载,(网址:http://www.yuhua.gov.cn/yhqjyj/),该表由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
6、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获得的除外),均应到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对证书进行核实,并由其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凡省内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请携带“湖南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上打印的普通话证查询结果页面备查验(网址http://www.hnyycs.org/)。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当年到长沙市中心医院参加体格检查并且体检合格,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请申请人于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体检,中心医院体检预约电话0731-85669726,(温馨提示:下午2:30—5:30为最佳预约时间)。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10月15日- 10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http://www.jszg.edu.cn)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机构为长沙市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雨花区行政区域内的,选择雨花区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雨花区行政区域内的,选择雨花区受理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特别提示: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填写务必详细准确,因为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址:雨花区政务中心联合委托窗口(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B栋一楼),可乘长沙市内167、135、406路公交车到“窑坡”站下车,乘124路公交车到“雨花区政府东”站下车,乘16路公交车到“雨花区政府西”站下车)。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5日-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政策咨询电话:0731-85880973 0731-85880212。
4、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的材料清单和卷宗见附件
特别提示: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正确的材料清单和卷宗打印。
①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类(含参加教
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材料清单和卷宗见附件1。
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师范类(不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材料清单和卷宗见附件2。
③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类(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材料清单和卷宗见附件3。
④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师范类(不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材料清单和卷宗见附件4。
三、资格认定及证书领取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材料审查通过后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长沙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请申请人注意浏览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申请表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2、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材料审查通过后由雨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雨花区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yuhua.gov.cn/yhqjyj/)首页“教师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请申请人注意浏览长沙雨花区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yuhua.gov.cn/yhqjyj/首页“教师窗口”)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申请表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