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育人才3人。
一、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请访问株洲教育网(网址:http://www.zzedu.gov.cn)“直属学校”(株洲市第二中学)链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株洲市第二中学初中部拟招聘教育人才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方式:人才引进
1.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生,在编公办教师还须人事关系所在教育局盖章同意才能报名。
2.考察对象的确定。考察对象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年龄在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详见具体岗位要求)。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按程序和要求公开招聘的条件,由用人学校主动物色、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拟考察对象,拟推荐对象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后进行体检,公示后即可确定为引进对象。
4.说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与招聘学校联系。人才引进方式若未能完成招聘计划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5.完成时间:2019年1月。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各环节信息在株洲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到株洲市第二中学现场报名。招聘学校联系人:易老师0731-28823823 13907336595;报名地址:株洲市第二中学办公楼202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岗位资格证的复印件;
3.其他各类荣誉证复印件等材料。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报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七、招聘程序
(一)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再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
(二)体检和考察。拟聘对象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资格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四)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学校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3735
监督电话:
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0020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0731-28681760
网络举报邮箱zzsjwzrsjjjzjb@163.com
附件:
1.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计划及岗位条件(二)
株洲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