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溆浦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教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300个,即:
1、普通高中教师15名;
2、初中教师95名;
3、小学教师142名;
4、小学教学点教师20名;
5、幼儿教师20名;
6、心理健康教育教师4名;
7、财务人员4名(2男2女);
具体岗位见附件1、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现实表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
2、年龄:198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求1989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二者其中至少一项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及小学教学点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二者其中至少一项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
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人员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分别为心理健康教育类和财会类。
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院系出具相关的详细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及任职条件。
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心理健康教育、财务岗位的,报考时,须承诺自录取聘用2年内,获得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处理。
5、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报考心理健康教育、财务岗位的暂不做要求。
6、身体状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我县在编教师、现所在岗位服务期限未满、在读的非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近两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9、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等必须在2019年7月3
1日前取得(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财务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一项除外)。
三、程序及方法
1、发布信息
在溆浦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xp.gov.cn/jyj/)、溆浦红网、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找工作网及湖南人事招考网等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
①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3 - 18日晚上24:00时。
②报名方式:
请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③报名要求:
第一、报考人员在2019年5月13 - 18日晚上24:00时前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对学段学科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录取后按成绩高低选择招聘单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体检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第三、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报名要求:
其一、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其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其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其四、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报批后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其五、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5月23日上午9:00至5月25日开考前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考试
只进行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时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从事相应学段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90分)、教育理论(5分)、教育政策法规(5分)等。采取合卷形式,100分制计分,各类型笔试专业知识分别是:
报考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为该学段 (该学科)教育教学所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小学教学点教师岗位的,为小学教育教学必备的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知识,且语文、数学分值比重各占专业知识的50%。
报考心理健康教育、财务岗位的,为该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查询:6月3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相应的中介机构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6月3-4日17:3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5、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于笔试后进行。
时间:6月11— 13 日17:30分止(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溆浦县教育局
具体安排:
A、6月11日: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
B、6月12日:报考小学教学点、幼儿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人员岗位的考生。
C、6月13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
②资格审查:依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参加资格审查。其中,报考财务岗位的,按男女性别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入围名单(下同)。当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当学历又相同时,教师资格证层次高者优先;当教师资格证层次再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下同。
③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限英语岗位教师)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B、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及原单位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C、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体检
①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学段、分学科(类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参加体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有关真实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③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④体检时间:6月20日上午7:00到县教育局集中。
7、考核(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核(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包括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考核(察)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进入考核(察)程序的考生,需及时提交本人档案,便于审查。
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8、公示:
由教育局、人社局对考核(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的媒体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9、择岗: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段分学科(类型)依次公开择岗。当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形式决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地点以教育局通知为准。
10、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调离。聘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做解聘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已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分别提交符合报考岗位的毕业证书原件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财务岗位的,按承诺的时间提供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职人员报考被录取的,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45-3324133(教育局)
监督电话:0745-3331355(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5-332377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