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7〕1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9年资兴市直赴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zixing.gov.cn)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湘南学院等高校就业招聘网站。
各环节招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9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则不限师范类专业。
7.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及计划岗位信息表。
(1)报考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资兴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资兴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在资兴市教育局及相关高校设立现场报名点,采取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定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在湖南师范大学就业办507教室;下午2:30-5:00在湖南师范大学就业办307教室开展宣讲与报名,咨询电话:15869820009。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报名点。定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2:30-5:00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润寰楼北栋106开展宣讲与报名,咨询电话:15869820009。
(3)湘南学院报名点。定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10:00-11:30在湘南学院1号办公楼4楼招生就业处招聘室报名,咨询电话:15869820009。
(4)衡阳师范学院报名点。定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10:00-11:30在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数学楼217室开展宣讲与报名,咨询电话:15869820009。
(5)资兴市教育局报名点。定于2019年4月25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资兴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湖南省资兴市阳安路299号)开展报名,咨询电话:15869820009。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19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报考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前,报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填写《2019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交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面试地点设在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对象。按达到开考比例的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上微型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教学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5.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入围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再组织并列的人员参加一次面试,按后一次面试成绩高低排名。
7.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按时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8.面试组织。由资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名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名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资兴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核,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人社局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资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xing.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4.面试后,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公示环节之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资兴市教育局:0735-3321609;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3326358。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
资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5-3327203;
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5-3323215。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资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9年资兴市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2019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普通高校
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