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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2019年选调教师49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9   点击次数:1341

根据教育发展和教学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精神,经州人社局核准,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湘西州民族实验小学、湘西州幼儿园拟公开选调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湘西州民族实验小学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小学及以上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湘西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幼儿教师及幼儿保健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见《2019年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7.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岗位。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或专业技能现场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现场竞赛,获得县一等奖、州二等奖、省三等奖及以上奖励;②获得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③音乐、美术、体育、科学学科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相关学科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④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2.湘西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2年及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②在县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奖;③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财务、医护岗位,州幼儿园幼儿保健员岗位、湘西州实验小学教师岗位具体条件见《2019年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五、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相关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27日。

  3.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

  4.报名要求:⑴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2019年湘西州教体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⑶报名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州教体局会同选调单位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由州教体局会同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拟调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面试

  每个岗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同意后,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面试总分100分。

  1.语文、数学、科学岗位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微型课内容为各学段相关学科教材。

  2.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和专业素质展示的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微型课10分钟,专业素质展示5分钟),微型课占70%,专业素质展示占30%。微型课内容为各学段相关学科教材。

  3.财务、医护、幼儿保健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微型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微型课成绩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优胜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由州教体局组织选调单位负责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州教体局会同选调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选调人选。拟调人员名单在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调入

  拟调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流动调配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六、本方案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8224326(吉大师院附小)

  0743—5223383(州实验小学)

  0743—8755799(州幼儿园)

  监督电话:0743—8225413(州纪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组)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19日

  附件1:2019州直部分学校选调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州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附件3:2019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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