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竞聘城区学校教学岗位240名。笔试组考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竞聘原则
1.科学设岗、按岗位需求补充;
2.在编制、职位与职数限额内补充;
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竞聘岗位(详见附表)
1.小学教学岗位:160人。
2.初中教学岗位:80人。
三、竞聘条件
1.小学教学岗位。①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②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③在我县乡镇学校岗位的服务年限须3年(含3年)以上。④特岗教师须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初中教学岗位。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③在我县乡镇学校岗位的服务年限须3年(含3年)以上。④特岗教师须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补充考试: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等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教育教学业绩未达到相应基准线,或所教学科学生平均分低于全县学生平均分10%(不含10%)以下的(2019学年度县内调配的考核2019年春季学期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示、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公告。相关事宜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公布。
2.报名。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个人报名需所在学校同意并签署报考意见,于8月24-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及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到教育局261大会议室和人事股256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竞聘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经核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予以责任追究。
4.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教育局261大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5、笔试
(1)笔试科目。竞聘考试以笔试方式(闭卷)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指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案例分析评价等方面知识的综合应用;专业知识指所报考学段、学科的现行各年级教材相关知识。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量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桂阳县士杰学校
(4)公示。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6.考察。按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7.聘用。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竞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时按档案年龄大的优先)。所有竞聘岗位要实现有效竞争。各岗位有效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竞聘岗位数的,按末位差额的办法相应核减计划数,该岗位笔试成绩排最后1名的,不得列入拟聘用对象;竞聘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为1人的,计划数核减为1名,但该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果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调动手续按有关程序办理。
8.经竞聘考试进城人员,根据任职资格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实行竞聘上岗。所在学校暂未开展岗位竞聘的,如果职务资格对应的层次有空余职数,则聘用到该职务层次的最低等级岗位;如果没有空余职数的,则聘用到下一职务层次的最低等级岗位,直至专技十二级岗位(例:某高级职称教师选聘到城区学校后,如果学校暂未开展岗位竞聘,但高级岗位有空余职数,那么该教师可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如果高级岗位没有空余职数,但中级岗位有空余职数,那么该教师可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如果高、中级岗位都没有空余职数,那么该教师聘用到专技十二级岗位)。
9.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要对照竞聘条件诚信报名参加竞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竞聘纪律
严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杜绝试题泄密、失密,考试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举报电话:0735-4470133(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5-4469972(县人社局)、0735-4470107(县教育局)。
02-桂阳县2019年城区学校教学岗位公开竞聘岗位计划表.xlsx
03-桂阳县2019年城区学校教学岗位公开竞聘上岗报名表.xls
桂阳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