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学术成果达到学校公布的Ⅰ类博士学术成果条件的,第一学历可不作要求);
(八)学术成果条件及待遇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0个,招聘计划7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用人单位http://www.csuf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8日08:00至2019年10月27日23:59。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进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页,点击“人才招聘—招聘系统”(http://zp.csuft.edu.cn/ )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并将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论文、科研及获奖、专利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如果对博士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要上传博士毕业论文)。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须上传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页(http://rscn.csuft.edu.cn)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至50号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博士研究生,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1至50号岗位:考试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试讲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
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学术评议和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页公布。
(五)体检(含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含心理测试)费用由学校承担,需要复查的检查项目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含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623283(学校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31-85623257(学校监察处)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引进学术成果条件及待遇一览表(第三批).xlsx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9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第三批).xls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