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六、报名(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3月18日17:30分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当天,举办现场资格审查的暂定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3。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三)报名方式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行网上报名并须现场确认,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504763781@qq.com邮箱,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由本人递交纸质报名表(贴好照片)、本科生须提供《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和其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四)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应聘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毕业;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和其他有关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博士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下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七、资格审查(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现场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另附一寸相片2张)。2、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必须承诺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本人必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6、相应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7、其他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报考多个岗位者或不能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证书原件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四)未按时参加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五)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八、考试(一)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二)考试方式1、考试方式为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备课教案成绩为10分,上微型课成绩为90分。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教案成绩+上微型课成绩教案、上微型课、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各招聘岗位以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在总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体检等环节。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3、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三)拟聘对象确定。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考试完后第二天与招聘单位签约(请考生随身带好三方就业协议)。如总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九、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十、公示与聘用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十一、特别提示(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与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731-28428361 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本公告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0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二、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年龄在18岁以上(即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4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
五、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六、报名(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3月18日17:30分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当天,举办现场资格审查的暂定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3。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行网上报名并须现场确认,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504763781@qq.com邮箱,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由本人递交纸质报名表(贴好照片)、本科生须提供《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和其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四)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应聘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毕业;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和其他有关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博士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下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
七、资格审查
(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现场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另附一寸相片2张)。
2、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必须承诺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本人必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6、相应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7、其他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报考多个岗位者或不能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证书原件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未按时参加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1、考试方式为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备课教案成绩为10分,上微型课成绩为90分。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教案成绩+上微型课成绩教案、上微型课、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各招聘岗位以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在总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体检等环节。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3、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拟聘对象确定。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考试完后第二天与招聘单位签约(请考生随身带好三方就业协议)。如总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与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731-28428361 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本公告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