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备案,2021年永兴县面向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永兴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应届研究生则不限师范类专业。
7.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永兴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①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日以后出生)。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④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现役军人;
7.永兴县在编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的方式,永兴县教育局根据预报名的情况,将在永兴县教育局和相应的高校设立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点,具体安排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另行公布。现场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为报名成功。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需打印填好的《2021年永兴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在“诚信考试承诺栏”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报名现场递交确认。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5日。
②正式报名时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4月6日至14日
③正式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详见《2021年永兴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安排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为报名成功。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至14日。
2.资格审查地点:永兴县教育局和部分高校,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3.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填写《2021年永兴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②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关证件,须由考生提供发证机构的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所有证件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③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审查。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②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历史专业教师等紧缺专业人才,不设开考比例。只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③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15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16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4月17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4.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此《面试准考证》须留存至考察工作结束后)。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说课形式,说课时间10分钟。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
4.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另行公布。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30分,起评分为60分,即在60—90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以及未参加面试的不予聘用。
7.面试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的考生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总分高低(本考场所有评委的实际分数相加)排序;面试总分如仍相同,则按照所有评委评分中最低分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如还相同,则按照所有评委评分中倒数第二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依此类推。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
①体检时间: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具体体检时间见公告。
②体检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签约
体检合格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服务期协议。放弃签约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签约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考察
体检合格且签约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永兴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永兴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永兴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面试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体检、签约、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将予以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有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派出监督员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5-5522661。
县纪委县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735-5522186。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永兴县第一中学:郭老师18973509021
永兴县第二中学:曹老师18973509033
永兴县第三中学:王老师18073530735
永兴县第四中学:李老师13332558658
永兴县树德中学:楚老师13786524008
永兴县实验中学:李老师13875577676
永兴县湘永学校:朱老师13549501352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3:2021年永兴县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安排表.doc
附件4.2021年永兴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预报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