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沙 县 百 熙 实 验 学 校
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
公 告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是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以长沙县籍清末著名教育家、近代大学教育奠基人、北京师范大学创始人张百熙先生的名字命名。
学校由两个校区组成,即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小学部(星沙校区)和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湘龙校区)。小学部位于星沙街道凉塘路与东六线交汇处,紧邻县政务中心和文体中心,交通便捷(地铁三号线附近)。初中部位于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紧靠长沙市区,交通方便(地铁五号线、万家丽高架附近),毗邻国防科技大学。现学校有在校生3637人,教师207人。因学校发展需要,经长沙县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科目及职数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2、年龄要求:应聘者要求年龄28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院校及学历要求:应聘初中学段岗位者须重点师范院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华南师大、湖南师大、南京师大、西南大学,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应聘小学学段教师岗位者可放宽至全日制师范院校(不包括开设师范专业的综合性院校和独立学院)本科学历及以上;应聘体育教师岗位者可放宽至体育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4、专业要求: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其中小学科学岗位应聘专业可为物理和化学等相关专业;
5、其他资质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英语岗位的要求达二甲及以上);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6、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2018年7月15日前不能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有违法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4)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和编制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湖南师大等师范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网站、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9日9:00—14:00;
现场报名地点:长沙·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
现场确认所需资料:
(1)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并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2018届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在校期间所获各类荣誉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 试教、笔试
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学校教师招聘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专家组组织实施,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
1、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在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原则上参加试教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少数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报考比例),缩减的岗位计划数可调剂到其他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
(2)试教时限及内容。试教时量10分钟,试教内容由评委专家指定。
(3)试教时间:2017年12月10日8:00—18:00;
试教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试教成绩合格者(试教合格线分为75分及以上)按照试教成绩高低,原则上按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职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如入围线内最后为并列名次,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试教和笔试的综合成绩(试教占70%,笔试占30%)高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入围,如试教成绩再相同,则由县教育、县人社和县编办集体合议,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校长面谈和入校实习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的,则该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及聘用
1、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招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七)其它事项
1、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与学位,否则视为放弃该岗位。
2、招聘待遇。本次聘用的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和编制备案,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纳入企业社保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入编后纳入机关社保管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及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将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因特殊原因笔试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5、若此次招聘未发现合适人选,则计划空缺,纳入下次招聘计划。
报考咨询电话:0731—84031660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2017年11月29日
星沙校区(小学部)
湘龙校区(初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