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门县教育系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高中教师11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即: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招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网络查验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查询后,用A4纸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⑥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语文、英语及文秘岗位需提交);
⑦普通话等级证网络查验件(语文、英语及文秘岗位需提交);
湖南查询网址:http://www.hnyycs.org/,用A4纸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其他省发证的,自己查找官网,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⑧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
⑨《石门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登录石门教育云http://www.smeduyun.cn自行下载打印);
⑩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确定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9日(星期日)17:00-18:00在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03室)领取。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教育云予以公示。
1.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90分钟。
(2)时间及地点:8月20(星期一)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4)成绩公示:8月20日18:00前网上公示笔试成绩。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8月21日8: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于8月21日在网上公布,考生自行查询是否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试讲(微型课)。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
(3)面试时间:8月22日8:00开始(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则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通过后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经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的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监督
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0736-5329963(石门县人社局考试院)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
附件1:石门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门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