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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2018年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15   点击次数:1173

为适应县城学校化解大班额的实际需要,根据《衡阳县乡镇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比选一批专任教师充实到县城学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方式

采取分学段、分学科、分年龄段设岗,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比选择优的方式。

三、比选岗位计划、条件

(一)比选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比选教师153名(西渡镇学区初中教师9名,西渡镇学区小学教师54名,县弘扬学校初中教师30名,县实验学校初中教师10名,县实验学校小学教师5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18年衡阳县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比选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比选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

其中,教师资格条件为:

(1)报考初中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小学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①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非音乐、体育、美术的,可不受任教学科的限制报考小学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除外)。

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只能报考相应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任教岗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任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本县在编在岗教师【但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服务期5周年未满的(以县人社局文件具体发文时间为准);②2015年以来(含2015年)未转正入编的特岗教师(含“三支一扶”教师);③西渡镇杨柳小学、西渡镇蒸阳中学、西渡镇春晖小学、西渡镇滨江小学、西渡镇西渡中学、西渡镇中心小学、西渡镇蒸阳小学、县弘扬学校、县实验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县机关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上学校的混编教师除外);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比选程序

(一)发布比选公告

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6日下午6点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广播电视台和衡阳县蒸阳教育网公开发布比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8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一会议室(初中组)、三楼二会议室(小学组)。

3、报名要求:

①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本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最高学历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签订承诺书,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④由县教育局人事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现场资审。资审工作贯穿比选考试的全过程。

(三)公开组织比选考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异地命题、制卷、阅卷。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考试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时量120分钟)。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018年8月21日下午3:00—6:00凭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407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小学阶段初中知识占40%、小学知识占60%;初中阶段高中知识占20%、初中知识占80%(初中知识不超过中考试题难度,高中知识不超过高二学业水平考试试题难度)。

(四)考核。

1、考核对象: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位成绩并列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确定年龄较大者。若某一岗位只有一人报考,其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即列为考核对象,低于70分则不列为考核对象。

2、考核方式:

县教育局组织各乡镇学区、县实验学校、县弘扬学校对考核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作出考核结论。若有考核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予递补。

(五)分配、公示与聘用

1、分配。只有一所学校设置了比选计划的岗位分岗报考,考生录取后直接聘用到所报考学校和岗位;报考岗位涉及多所学校的,录取后按所报考岗位,依据个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规定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2、公示。县教育局党委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衡阳县蒸阳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于2018年秋季开学时正式到报考学校任教,并从事所报考岗位的教学工作。

五、纪律和监督

1、比选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由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教师比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参考教师出具的证件以及填写的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对出具假证或填写的工作经历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资格,并在年度师德考核中定为“不合格”。

3、咨询电话:0734-6589921。

 

    附件:1、2018年衡阳县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比选报名表.docx

          2、2018年衡阳县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比选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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