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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8   点击次数:112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幼儿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能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5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hunan.gov.cn/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网站(http://www.hnsze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小区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办事服务——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②请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和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


  5.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和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思维能力、教育理念、业务素养、专业技能水平、教学能力等。


  应聘岗位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占综合成绩的20%。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222888(省二幼)


  0731-85166446(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908226(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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