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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娄底新化县面向应届生招聘高(职)中教师50人公告,只面试
发布日期:2018-12-08   点击次数:1154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经教育局党组研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2019届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此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在新化县县委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新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教师采取面试(不举行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名额

  (一)招聘名额:50名,其中:高中学校44名,职业中专6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具体招聘岗位见《新化县面向2019届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高(职)中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3、附件4)。


  四、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2019届应届本科(限入校时为本科二批及以上录取学生)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与招聘专业对口的师范类本科(限入校时为本科二批及以上录取学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应具有与招聘专业对口的本科(限入校时为本科二批及以上录取学生)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在考核时取得报考岗位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考核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聘用时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对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其作为工勤人员聘用。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准。考核时,当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时,以档案年龄为准。

  7.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②凡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到过学校处分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③违反计划生育的。

  ④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12月7日,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从发布之日起到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核定必修科目平均成绩)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新化县教育局。

  3.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5日至 12月17 日(3天)。

  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4.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报考职业中专教师除外)、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2)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

  (3)报考者只能填报高中或职业中专的一个学科。

  (三)面试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当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等于或小于1:1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组考官面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对紧缺、急需学科达不到该比例而确需降低开考比例时,须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示后方可实施。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3.面试形式: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时量每人限时10分钟。

  4.面试内容:高中学校为现行高中一年级秋季教材,职业中专为现行职业中专一年级秋季教材。

  5.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入体检程序。当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学历层次高、建档立卡贫困生、中共党员、年龄大的考生优先(以报名条件第6条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递补体检对象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限递补一次。

  考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本人档案、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名单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学科按成绩由高至低的方式,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和岗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对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中共新化县委办公室、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18〕6号)文件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对象,享受新办发〔2018〕6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且年度考核均合格方可异动。

  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实施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均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时开始,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5.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6.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方案由新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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