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外县(市、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2. 面向浏阳籍考生选调。浏阳籍考生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籍,二是指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3. 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系外县(市、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地县市正式编制,特岗教师可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地县市正式编制),且已达到或超过相应县市工作服务年限;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各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新教师参加工作第一年不确定等次除外)。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
2. 资格证要求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对应学校等级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20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68年6月20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数为18名,所有岗位全部安排在浏阳市乡村学校任教。
若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完成后,出现空缺计划,根据空缺计划数增加选调计划,结合参考考生笔试成绩和考察结果进行录用,确保我市教师招聘总数基本达到年度总计划数。
三、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四、选调方式
1. 本次选调考生按科目分类自主报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选择报名学科。报名学科仅作后期选岗和岗位设置依据,不作他用。
2. 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总人数与最终选调计划数(须核减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低于2∶1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3.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含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排序。
五、现场报名(含资格初审)
1.时间:2019年7月5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 地点:浏阳市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3.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各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
③普通话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
⑥浏阳户籍人员或曾经为浏阳户籍人员、浏阳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时间截止为公告发布日)相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⑦县(市、区)编制部门出示的工作已达到或超过服务期限的正式教师编制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1);
⑧一寸免冠照2张;
⑨市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书或省特级教师荣誉证书(有则提供)。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和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六、笔试
1. 笔试时间初定7月14日(周日),考试地点为浏阳一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内容: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3. 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教育局(http://www.liuyang.gov.cn/lysjyj/)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网站及浏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 符合以下相关条件之一的教师免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凭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或相关认定文件免笔试。
(2)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凭荣誉证件原件或相关认定文件免笔试。
(3)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市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凭荣誉证件原件或相关认定文件免笔试。
6. 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将在浏阳教育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jyj/)进行情况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相应核减总选调计划数。
7. 若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总数超过总选调计划数,则组织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进行试教(试教方案另行通知),根据符合免笔试条件教师的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总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八、体检
1. 符合条件的免笔试对象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 按总选调计划数(须核减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总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4.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 体检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教育局网站及浏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 所有选调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一、选岗
1. 根据选调人员的报考学科按同级别同学科原则对等设置岗位,确保岗位总数比选调总计划数多2个。
2.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免笔试对象优先选岗,在报考岗位中排第一位选岗。若同一类别同一学科岗位出现多名免笔试对象,则按免笔试对象获得的职称时间(不同职称等级时等级高者优先)或获得荣誉(限指特级教师或骨干教师)时间先后排序(时间在前者优先);若时间再相同,则按免笔试对象正式入编时间的先后排序(时间在前者优先);若免笔试依据项目不同,则按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副高级教师、市州级骨干教师排序,依次选岗。
3. 拟选调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自主选择单位。如果总成绩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4. 选择高中岗位须现在外县(市、区)高中或大中专院校教师岗位任教,且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5. 选择初中岗位须具有外县(市、区)初中或高中岗位任教经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6. 选择小学岗位须具有外县(市、区)初中或小学岗位任教经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7. 出现选岗放弃的情况,导致选调岗位人选空缺时,不再组织递补。
十二、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1.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参与选岗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2. 选调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组织实施和监督
选调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组、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0731—83682052(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十四、有关说明
1. 本次选调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签订相关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2. 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录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3. 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名教师,一律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用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附件1:浏阳市2019年公开选调外县(市、区)教师报考在编工作证明.docx
附件2:2019年浏阳市选调外县(市、区)教师报名表.docx
浏阳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