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10号)和长沙市教育局、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教发[2019]6号)精神,我校决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幼儿师范学校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以我校为基础新建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设置评估已于2019年12月经湖南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估正式通过。
二、引进计划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才引进职数 | 备 注 |
1 | 舞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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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术 | 2 | |
3 | 计算机 | 1 |
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
4 |
电子商务 | 1 | |
5 | 学前教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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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营养与喂养 | 2 | 医护类专业 |
7 | 学科教学研究 | 3 |
专业不限,从事科研和项目建设工作 |
三、引进条件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长人才发〔2017〕6号)中A、B、C、D类人才认定条件的技能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月以后出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劳模或五一劳动奖章的技能人才;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职院校任教3年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不含国家、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辅导学生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主教练或指导老师(排名第1)。
4、年龄35周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高职院校任教3年及以上,且获得地市(州)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
5、获评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仅限获奖时任教于高
校)。
四、引进程序
1、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于3月25日前将人才引进条件
所需证件证书(含身份证双面)照片及《长沙幼儿师范学校2020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发到邮箱327997529@qq.com,学校将对符合资格条件者按疫情防控要求安排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后,由学校按与人才引进岗位职数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市教育局集中考核的人选。在达集中考核合格分数线(80分,含)人员中,按与人才引进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选,按文件规定办理后续人事手续。
2、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将人才引进条件所需证件证书(含身份证双面)照片及《长沙幼儿师范学校2020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发到邮箱327997529@qq.com,学校将对符合资格条件者按疫情防控要求安排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考核后确认的拟录取人员按文件规定办理后续人事手续。
五、相关待遇
1、引进的优秀人才由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市教育局三部门严格把关,直接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2、引进的优秀人才在长沙购房之前,可申请免费入住
教师公寓2年。
3、对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博士、奥赛金牌教练、享受省级及以上劳模或五一劳动奖章的技能人才、享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等引进的优秀人才,其配偶愿意在长沙就业的,按照如下方式予以协调安排: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为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属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专业人员的,经进人单位研究同意,考核合格后在空余编制内可随调。
(2)其他就业类型的,优先推荐就业。
4、经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学;引进的其他优秀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5、其他待遇按照《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规定》(长发[2017]1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074821617
联 系 人:李思文
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园圭白路108号
长沙幼儿师范学校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