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始建于1949年,地处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南朝岳麓,东顾湘江。她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工、理、法、文、艺等学科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商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商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工商大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5个;招聘计划2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商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ut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
2.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二办公楼801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工商大学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工商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登记表》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从第一学历起)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博士研究生,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近5年的学术成果和科研代表作(1-3件)进行评议。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
应聘人员参加学术评议和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考核结果在湖南工商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考核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88001(湖南工商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举报电话:0731-88689012(湖南工商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湖南工商大学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工商大学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