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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实验中学2021年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9   点击次数:1329

学校简介长沙县实验中学是一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公立省重点中学),坐落于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湖南省广电中心、长沙世界之窗、长沙市八医院、三一重工、蓝思科技毗邻,距黄花国际机场、长沙火车站、武广高铁站约15分钟车程。学校校纪严明,校风纯正,近五年高考二本以上升学率均保持在80%左右,曾被省教育厅评为“优秀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学生2600余人,在职在编教职工212人。其中长沙市首席名师1人,特级教师6人,国家、省级骨干教师18人,正高级教师4人,学科带头人7人,长沙市卓越教师7人,教师平均年龄38岁。根据学校发展需要,2021年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2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学历要求:(1)具有教育部“双一流”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湖南师大、华南师大、南京师大、西南大学、首都师大)或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教育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研究生学历则要求本硕专业一致,且本科毕业学校非独立学院。

3、其他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语言类要求二甲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达二乙及以上水平)。

不得报考的对象: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4、长沙县在编教师(含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含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预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5日中午12:00(扫描进入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表格,填好表格并发至报名邮箱:jwk84013596@qq.com)。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5日12点,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现场资格审查:本次现场资格审查设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三个审核地点。时间统一定为:12月6日上午 ,具体审核地点请关注长沙县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备好健康码,并填写好《2021年长沙县实验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现场手写),同时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2021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2021届毕业生可带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担任校或班级学生干部履历情况及各种获奖证书等原件。所有证书请自备复印件一份,查验时复印件上交且不退还。

 

(二)、笔试

1、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笔试入围名单在长沙县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笔试时间及地点:本次笔试设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三个地点。具体时间为12月6日上午8:00—9:00,考生考点安排届时请关注长沙县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

3、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三)、试教

1、根据三个考点所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入围且有并列名次,均参加试教。入围试教人员名单在长沙县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试教时间及地点:笔试入围的考生集中到长沙县实验中学试教,外省院校参加试教考生提供一晚免费住宿和免费就餐,报销往返学校的高铁票(二等座)或机票(经济舱)。试教时间初步定在12月12日,如有变化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

3、试教时量及内容:试教时量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教材内容(湖南现行教材)。

4、无竞争性岗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成绩折算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

 

(五)、体检

1、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入围体检对象综合成绩须达到优秀等第(8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费用自理。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5、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若招聘岗位入围考察人数高于岗位计划数,将实行差额考察,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本次招聘该岗位空缺。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

1、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实验中学官网、长沙县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所有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4、各环节所有通知均以长沙县实验中学官网、长沙县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自负。

5、若本次教师招聘有空缺岗位,则启动第二批次招聘,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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