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政府办公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长沙市天心区骏才路6号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一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比例入围时排名末位且成绩并列的,均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长沙市天心区骏才路6号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一楼)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2.考试方式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专业技能。总分100分。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现场备课、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理念、业务知识和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试教环节包含一项才艺表演,考场只提供钢琴,其他器材需考生自备。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咨询电话:0731-89990039、8112587(办公厅机关服务中人事部)举报电话:0731-89990396(办公厅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