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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简章
发布日期:2018-04-13   点击次数:2056

为了促进长沙高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长人社发[2017]94号)精神及用人需求,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按照《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对区属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2名优秀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17年,长沙高新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3200亿元,财政收入突破100亿元,有各类企业18000多家。长沙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充分聚集优质教育资源,雅礼、师大附中、湖南一师、博才纷纷与园区合作,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广泛认可。现诚邀各类优秀教师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试教、考核、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三、招聘计划及程序

(一)招聘计划


骨干教师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试教—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二)小学副校长、幼儿园执行园长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相应等级的绩效奖励。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理念新,爱岗敬业。

3、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有岗位要求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有一项相符。

4、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岗位为二甲,其它学科岗位为二乙。

5、学历:幼儿园骨干教师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初中和职业中专骨干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6、年龄: 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被认定为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职务)、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相应类别岗位年龄要求的基础上可放宽3岁)。

7、工作经历:小学及初中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如: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职业中专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所报岗位相关学科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须从事幼教工作8年及以上,并有园长任职资格证或参加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取得合格证。小学副校长岗位须从事小学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并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可提供聘用合同、单位证明或专技考核表)。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时间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但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及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8、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骨干教师招聘资格条件:

报考者原则上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如不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一类条件

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

1、省特级教师、或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或近6年(2012年元月1日以来,以下同)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或湖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

3、近6年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或省级及以上教师发展中心、电教馆组织评选认定的教学能手(必须经过现场教学竞赛环节)、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4、近6年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或省级及以上教师发展中心、电教馆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教师素养大赛等教学活动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获奖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匹配(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

B.二类条件

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报考者若不能达到一类条件要求,则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要求(其中第5项条件为必备条件);小学岗位报考者若不能达到一类条件要求,则须满足以下5项条件中的两项要求(其中副校长岗位报考者,第5项条件为必备条件);初中、职业中专岗位报考者若不能达到一类条件要求,则须满足以下1、2、3、4项条件中的两项要求

1、近6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或担任过省级、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名),且课题顺利结题。

2、近6年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区县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

3、近6年来所带班级被评为地市级先进班级,或本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

4、近6年来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现场赛课一等奖,或被评为区县级骨干教师、或名师、或岗位能手。

5、幼儿园岗位要求在9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幼儿园担任过三年及以上管理中层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小学岗位要求在24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学校担任过三年及以上副校长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2018年7月15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18年7月15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二)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gxjy.cshtz.gov.cn/)、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www.csldbz.gov.cn),并按照报考岗位下载打印《长沙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然后携带《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资格。

(三)具体安排

1、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4月21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大楼B127室。

资料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本人《长沙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初审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打印、领取《试教、考核准考证》。


七、试教、考核

(一)试教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

2、试教:主要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试教结束后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急需紧缺岗位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含3:1)的比例,则报考该岗位人员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4、试教成绩不带入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小学、初中、职业中专骨干教师岗位考核由课堂教学及面试构成。幼儿园执行园长、小学副校长岗位的考核由评课及面试构成。

2、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的手段及课堂教学效果。评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课程引领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适用能力等。

3、成绩合成:小学、初中、职业中专骨干教师岗位按课堂教学与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幼儿园执行园长、小学副校长岗位按评课与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5分,综合成绩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4、试教、考核时间:5月5日-6日,具体方案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另行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评课)成绩的高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九、考察(含资格复审)

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资格复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十、录取(含资格终审)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须经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教育局联合审查。

2、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教育局报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录用手续。

3、所有教师岗位在体检、考察、录取等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况,每一环节最多递补一次。

4、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且需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根据需要到农村偏远薄弱学校进行支教。

5、录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82764

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075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691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8666077,88666037

 

附件1:长沙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岗位及要求表.xls

附件2:长沙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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