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沅江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持续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面向沅江市外在编教师公开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5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沅江市市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中小学教师52名。具体职位详见《2018年沅江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调职位表》(附件1),当某个职位出现报名不足时,可将该职位选调计划调整到北部有需求的中心学校。
(二)选调条件:
1、年龄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内;
2父母或配偶为沅江籍或在沅江工作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获地州市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例如年龄上限为35周岁,即要求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报考城区高中教师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一本及以上;报考乡镇高中、城区初中、城区小学教师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报考乡镇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小学教师,第一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3、报考高中、初中类职位须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类职位须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报考心理学职位的,其所学专业要求为心理学类,教师资格证为高中类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师职位的,其所学专业要求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要求为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者具有报考职位一年或以上的教学经历。
5、在编在岗教师,进入单位方式符合相关政策。
6、年度考核近三年(工作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为合格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工勤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沅江教育信息网、沅江人社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为方便报名、面试、体检、拟调等工作,大家务必加QQ群301476657。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5日的8: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沅江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
(1)沅江市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证明;
(5)年龄放宽至40、45周岁的,需带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单位及县级教育局同意选调的证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面试。由市人社局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教育局参加,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为75分。(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QQ群301476657通知)。
(四)体检。面试程序完毕后,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的,不得入围体检)。当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全日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参加工作年限短的优先,若还不能区分高低,则依次按评委第一最高分高者优先,评委第一最高分相同的,按第二最高分高者优先,依此类推;若还不能区分高低的,由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笔试区分高低。
(五)考察。
1、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
2、依据职位职责要求,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市编办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终审。
3、因报考者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调入人员。将拟调入人员名单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沅江教育信息网、沅江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当拟调人员少于52人时,其差额可以在未入围人员中补充确定选调人员。补充确定选调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
1、面试分必须高于合格分;
2、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征求本人意愿;
3、全部分配到沅江北部有需求的学校任教;
4、体检、考察、公示等符合要求。
公示后,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档案及办理完调动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拟调入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如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一律不纳入选调范围。
相关附件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沅江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