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幼儿园教师30名、职业中专教师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1.小学教师30名,其中语文教师8名、数学教师7名、思想品德教师2名、英语教师4名、科学教师2名、音乐教师2名(声乐和舞蹈表演各1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
2.幼儿园教师30名。
(1)县城幼儿园教师15名(其中:10名限本县户籍或生源地、5名不限户籍或生源地)。
(2)乡镇幼儿园教师15名(其中:10名限本县户籍或生源地、5名不限户籍或生源地)。
3.中职教师8名,其中美术专业教师1名、机械类专业教师1名、计算机类专业教师1名、生物科学专业教师1名、建筑类专业教师1名、汽修类专业实习指导教师2名、财务管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1名。
二、招聘方式与待遇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按岗竞聘、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现行工资福利政策享受财政统发工资福利。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备《会同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表》(见附件)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专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中职教师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
5. 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岗位人员普通话须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具有相应等级证书。
6.下列人员不属报考对象:本县的公务员、全额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和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2001年以前的往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档案存放机构公章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查询的学籍证明以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且书面承诺在2018年8月30日以前提交学历证书、以及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
2.报考职位有户籍、生源地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外县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开考比例不低于招聘计划数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 8:30-11:00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
3.中职教师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不予递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含70分)。
2.面试方式与内容
小学教师采取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分值100分(其中试教80分、综合测试20分)。试教准备时间40分钟,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试教和技能展示(说故事、唱歌、舞蹈、美术、弹琴)方式,分值100分(其中试教60分、技能展示40分)。试教准备时间40分钟,试教和技能展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中职教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试教准备时间40分钟、试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职业中专教师按试教占40%、技能测试占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按笔试成绩、中职教师按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的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每个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咨询电话:0745-8830699,监督电话:0745-8852800(纪委监委),0745-8827641(人社局),0745-8826305(教育局)。
附件下载:2018年会同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职中教师计划与岗位表.xlsx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