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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12名)
发布日期:2017-11-05   点击次数:1437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发[2012]7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纪律意见》(永发[2012]2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二、引进岗位及名额

本次7个事业单位,共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4名。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江永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

2、报名地点:江永县人社局4楼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江永县2017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②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不受报考人数的限制,达不到引进计划数的,相应减少引进名额,减少的引进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每名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说明: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5日后出生。

4、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核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64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91号)等文件精神,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引进岗位人数的,直接采取组织考察、体检方式进行引进,报名人数超过引进岗位人数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引进。

面试

①面试方式:

人民医院岗位的面试采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江永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报名人数超过引进岗位人数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引进岗位人数的,直接进入体检。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江永县委组织部、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按引进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只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四)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引进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永县政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服务期必须为5年以上。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及待遇

1、编制管理: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2、服务期: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3、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4、本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优惠政策:

(1)安家补贴。对此次引进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对此次引进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8万元;对此次引进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原“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6万元。对此次引进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统招一本毕业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3万元。服务期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调动。确需异动离开江永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单位研究呈报,经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调动,但需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贴。

(2)奖励补贴。对此次引进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10万元的补贴;对此次引进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5万元的补贴;对此次引进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原“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统招毕业生,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3万元的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引进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引进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引进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引进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引进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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