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石鼓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地点为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石鼓路66号石鼓区政府楼5楼540室)。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在湖南人事招考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
2.填写本公告附件3《2018年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录用资格审查情况表》(需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并在背面的承诺书上签字。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申请办理证明,证明中应注明拟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限英语岗位教师)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未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四、递补
资格审查递补:根据《简章》,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审查日期为7月3日。递补对象由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网上公布。
五、注意事项
1.7月2日为集中资格审查时间,7月3日为递补资格审查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递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及时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公布。
咨询电话:0734-8177499 0734-8177102
监督电话:0734-8177593
附件:
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