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 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2018年龙山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70名。为确保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岗位所需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国家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限湘西自治州籍非在职毕业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所列为准。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应聘普通高中和初级中学的所学专业必须是师范专业(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师范专业)。学历层次以高考录取时的学历层次为准;
4.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职业中学服装设计与制作、电子电器运用与维修岗位的不作要求),其中语文、英语、音乐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5.已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进入考察程序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应聘职业中学服装设计与制作、电子电器运用与维修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6.年龄: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湘西自治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9.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8年龙山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山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2日— 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术报告厅。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所有报名材料实行一次性办理,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的选报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伪造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5)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到指定地点报名。
(6)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准许毕业的证明报名参考,但在进入考察程序时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书原件。凡在进入考察程序时无法提交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所需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7)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分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比例为引进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削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面试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考察。
(七)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人才引进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研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引进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引进人员必须安心到用人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他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方案由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与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6236459 0743-6230575
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