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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2019株洲醴陵市公开选调教师20名
发布日期:2019-03-14   点击次数:1154

根据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编办、株洲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株组﹝2016﹞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醴陵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醴陵市外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20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选调计划

农村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共计20名。专业及任教学科不限。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试用期内或未满低服务年限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选调相关信息将适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http://rsj.zhuzhou.gov.cn/)、“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http://rsj.liling.gov.cn/)、“醴陵教育信息网”( http://www.lledu.cn/)发布。


五、报名(含资格初审)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日(周六)至2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地点:醴陵市教育局202室。

3.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各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

⑥县(市、区)教育、编制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⑦一寸近期免冠照3张。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和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二)笔试

1. 笔试时间初定3月31日(周日),考试地点为南门中学,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内容: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3. 笔试成绩将在醴陵市教育局官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试教

1. 试教人选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试教)。

2. 试教以说课方式进行。内容在备考课题中现场抽取1个课题;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高分及一个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

3. 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试教时间地点待定,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四)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

1.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醴陵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醴陵市教育局牵头,会同人社、编办及纪检部门共同参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共不超过两次递补。


九、公示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http://rsj.zhuzhou.gov.cn/)、“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http://rsj.liling.gov.cn/)、“醴陵教育信息网”( http://www.ll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 所有选调人员需与醴陵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录聘人员在醴陵市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1.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选调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2. 选调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组织实施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醴陵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731-23284471

监督举报电话:0731-23289948(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十二、有关说明

1. 本次选调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2. 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录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3. 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名教师,一律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用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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