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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珠晖区2019年招(选)聘教师6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0   点击次数:1555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现就我区2019年公开招(选)聘60名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师招(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珠晖区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选)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选)聘岗位

  具体招(选)聘学校、人数、岗位及相关招(选)聘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珠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以下简称《岗位一》)和附件2《2019年珠晖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计划与岗位》(以下简称《岗位二》)。

  三、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5.年龄及在编要求:报考《岗位一》的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二》的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是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珠晖区区属学校在编教师;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五、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珠晖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每天8: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珠晖区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三得利水果市场对面,从火车站出发,沿船山大桥方向,步行10分钟左右即到,市内可乘公交车111、118、131、132、133、137、138、143、149、181、177到三得利水果市场站)。

  4.联系电话:0734-8336929,联系人:肖老师。

  5.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只对招(选)聘岗位申报(例如:申报小学体育、美术学科的教师只能在“足球”或“篮球” 、“美术”或“书法”中任选一个),不对招(选)聘学校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不止一个招聘计划数的,录取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选)聘学校。确定报名后,非因招(选)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有效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低于3:1,经珠晖区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同意,适当核减或取消岗位招(选)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珠晖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3张1寸蓝底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岗教师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5)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应密切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本次招(选)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第一轮考试后的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选)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四)考试及成绩合成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无效)。考试成绩及后续招(选)聘工作将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及珠晖教育信息网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招(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1.报考《岗位一》的考试及成绩合成:

  “专业考生”考试流程: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生(以下简称“专业考生”)先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具体方式见网上公告),入围后再笔试。程序具体如下:

  ①“专业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总分100分,其中试教40分,专业能力测试6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笔试入围名单,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成绩相同且资格复审都通过的,一并进入笔试。

  ②“专业考生”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80分)及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标准)(20分)。“专业考生”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

  “非专业考生”考试流程:语文、数学、历史考生(以下简称“非专业考生”)先笔试,入围后再面试。程序具体如下:

  ①“非专业考生”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

  为各学科专业知识(80分)及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标准)(2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入围名单;笔试成绩相同且资格复审都通过的,一并进入面试。

  ②“非专业考生”面试:面试以试教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专业能力(含试教)测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成绩合成:

  报考《岗位一》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成绩×60%

  报考《岗位一》的非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报考《岗位二》的考试及成绩运用:

  所有考生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并且同一天进行。报考语文、数学、化学岗位考生的面试以试教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试教,总分100分,其中试教40分,专业能力测试60分。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5分。

  特别提示:由于报考《岗位二》的考生只需面试,后续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环节相应提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招(选)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时,则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通过函调或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者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一》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再组织考察。《岗位二》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珠晖区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及珠晖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一旦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选岗、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选)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分学科和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招(选)聘学校,并与择岗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岗位等级根据学校情况确定。

  六、有关规定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考务咨询电话:

  0734-8336929(珠晖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734-2540687 (区纪委)、0734-8387931(区人社局)

  (二)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如: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七、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选)聘方案由珠晖区教师招(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9年珠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岗位一)(50人).xls

  附件2:2019年珠晖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计划与岗位(岗位二).xls

  附件3:2019年珠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岗位一).docx

  附件4: 2019年珠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岗位二).docx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6:珠晖区2019年公开招(选)聘教师学校简介.xls


  珠晖区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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