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县教育品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0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职位66个,共300名中小学教师。
1、普通高中教师100名;
2、职业中专教师10名;
3、初中教师68名;
4、小学教师30名;
5、幼儿园教师90名;
6、特殊教育学校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3、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4、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认定。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名考试,录用后必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原件。
6、年龄要求:
(1)中小学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
(2)公办幼儿园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通过公开招聘进入我县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的劳务派遣性质的合同制幼师,且工作经历3年以上(含3年)现仍在岗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 13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s-zk.bftrs.com)报名。
3.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内容,在报名平台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和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13874720287)。
(7)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材料评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于7月17日上午12:00前反馈,请报考者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者提交信息缺失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形,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3.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⑥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2018、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个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经宁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预计2020年7月底)。
2.准考证:考生在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后果自负。
3.笔试内容: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小学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2)初中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3)普通高中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4)职业中专教师:①语文:《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倪文锦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②数学:《数学》(基础模块)上下册,李广全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③英语:《英语1》(基础模块)、《英语2》(基础模块)、《英语3》(基础模块),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材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④师范类专业教师:《幼儿卫生学》,万钫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张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⑤物联网专业教师:《走进物联网》,张卫民著,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第3版,张金华著,高等教育出版社。⑥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教师:《电工技术基础(第2版)》,刘志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电子技术基础(第2版)》,张龙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⑦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工业机器人基础》,王保军、滕少峰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工业机器人安装、调试与维护》,阙正湘、陈巍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5)公办幼儿园教师:考现行学前教育专业开设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课程内容。
(6)各层次(含特校教师)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均考相应的学科知识(同一张试卷)。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二个工作日(上班时间)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当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
(2)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3)所有面试对象须通过资格复审才能参加面试。
4.面试名单公示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依次递补符合面试资格名额。面试名单公示后,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内容:
(1)小学文化课教师:本县小学六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3)普通高中教师:本县现行高一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4)职业中专教师:①语文:《语文》(基础模块)上册,倪文锦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②数学:《数学》(基础模块)上册,李广全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③英语:《英语1基础模块》,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师范类专业教师:《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张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⑤物联网专业教师:《走进物联网》,张卫民著,机械工业出版社;⑥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教师:《电工技术基础(第2版)》,刘志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⑦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工业机器人基础》,王保军、滕少峰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5)公办幼儿园教师:本县幼儿园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6)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含特校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50%、试教成绩占50%;试教教材统一使用初中八年级的教材。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形式进行。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实施。
(二)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复审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并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由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监督,其中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人社及教育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由宁远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不能按本方案要求的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一、编制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宁远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在乡镇学校任教的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大学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待遇。
(三)工作安排
1. 高中阶段学校的到校进人计划,安排在宁远一中、宁远二中、宁远三中任教,职业中专教师安排在职业中专任教,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最低服务期均为3年。
2.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具体到校的进人计划由宁远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学校编制情况制订,并在选岗分配前进行公示(中小学、幼儿园安排部分职位在城区学校,若招聘计划不能全额完成,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调整)。拟聘对象根据宁远县教育局提出的进人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逐一选择用人学校。最低服务期为3年。
十二、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需做好疫情期间自我防护,参加笔试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且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配合现场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
(三)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简章(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核等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有上述情况者不回避者,若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保密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6、附件6: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_59945
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