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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2   点击次数:1505

局属各单位、辖区内各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 2020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2020年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注册范围

1.全区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备案制管理的教师(进行备案制管理满一年后且年度考核合格);

2.在各级教科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进行备案制管理的人员(进行备案制管理满一年后且年度考核合格);

3.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尚未注册的在岗教师(依据社保缴纳凭证和劳动合同认定);

4.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5、首次注册期满的人员。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对照2016、2017、2018、2019年首次注册名单及2020年注册对象范围,(特别是2015年已经首次注册过的老师,到2020年符合定期注册要求的),进行摸底清查,将2020年应注册对象摸底名册于2020年10月15日下午17点前报人事科(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区教育局113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85965767@qq.com邮箱 )。

2、此项工作已建立专用QQ群,公办单位请加芙蓉区教师资格注册群,群号121858123,民办学校请加芙蓉区民幼教师资格群,群号46158134,请各单位负责该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及时加入该群,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以群里下载。

3、教育局现场初审具体时间安排将在QQ群中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4、请各单位加强领导,周密布署,高度重视,明确分工,严格按照注册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要求,高质高效完成注册工作。

详见附件:

附件1:2020年芙蓉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异常情况归类释疑

附件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附件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

附件5:2020年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注册前期摸底表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2020年芙蓉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方案.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异常情况归类释疑.docx

附件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doc

附件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doc

附件5:2020年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人员摸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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