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3号)、《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郴人社发〔2020〕8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备案,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45名,其中,高中教师35名,城区初中教师20名,农村初中教师88名,农村小学教师40名,村小教学点教师6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其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6)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验;
(7)最低服务年限:永兴县农村学校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含3年);永兴县城区学校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以上(含5年);
(8)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9)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永兴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及教育系统“三支一扶”人员;
11.2021年永兴县面向高校招聘教师入围签约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考高中教师、村小教学点教师、体育教师(高中、初中、农村小学)岗位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约、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体育教师岗位除外)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签约、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网址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8日9:00至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两天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结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4)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只进行笔试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3,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高中和初中政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紧缺科目专业教师岗位经永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不设置开考比例。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5月2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对象及内容。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学科专业知识(60%)和教育理论知识(4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2.资格审查对象。
(1)报考仅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与笔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对于文科类只有1人参考的岗位或只有1人有有效成绩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该学段语文、历史、政治、地理学科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对于理科类只有1人参考的岗位或只有1人有有效成绩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该学段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学科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报考仅面试的岗位,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一式两份);②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笔试对象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③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关证件,须由考生提供发证机构的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所有证件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仅笔试的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5.资格审查结果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6.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对资格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7.面试准考证的领取。领取时间及地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特别提示:面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结束之后。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上微型课,时长10分钟。体育教师采用说课、专业展示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展示时间限5分钟以内。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30分,起评分为60分,即在60—90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7.成绩排名。
(1)报考仅面试岗位的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的考生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总分高低(本考场所有评委的实际分数相加)排序;面试总分如仍相同,则按照所有评委评分中最低分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如还相同,则按照所有评委评分中倒数第二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依此类推。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报考仅笔试岗位的成绩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相同,则以第一大题得分排序,得分高的入围;如果仍然相同,则以第二大题得分排序,得分高的入围,以此类推;如分数仍然相同,则增加招聘岗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仅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仅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具体体检时间见公告。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签约
体检合格考生与永兴县教育局签订服务期协议。放弃签约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签约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考察
体检合格且签约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永兴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九)择岗
仅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仅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永兴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永兴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面试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面试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面试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笔试或面试后,因体检、签约、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将予以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永兴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二)考务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三)技术支持: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833693。
(四)举报投诉
永兴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0735-5522186
永兴县教育局办公室:0735—5522021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永兴县教育局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