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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宁乡城区2021年选调教师194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3   点击次数:1333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194名在职在编教师充实到玉潭、白马桥、城郊、历经铺四个街道中小学校和宁乡一中、长郡沩东中学、南雅蓝月谷学校、明德蓝月谷学校、云起实验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宁乡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编制在城区四个街道、市直学校和高中阶段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初中、小学教师选调;宁乡一中面向宁乡市内所有高中在编教师选调。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五年及五年以上教学经历(2016年8月前进入公办教育编制并首聘服务合同期满,公费定向委培的教师要求工作满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期限);
3.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纪律处分;
4.普通话达二级乙等或以上(报考语文专业须二甲或以上)。
5.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弄虚作假和不诚信行为者不能报考。
6.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文件精神,通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后,在原单位工作分别未满一年、五年的教师不纳入选调范围。已经获评基层教师系列职称和资深教师的不纳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要求
宁乡一中
1.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学科和学历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目前在高中阶段任教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从教所报学科的经历(提供一个学年的原始教案);
3.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4.有班主任经验工作经验3年以上,且在全县进行过班主任经验(或德育经验)交流;
5.以下条件必须具备一个:县、市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县级名师工作室核心成员。
初中教师
1.目前在初中阶段任教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从教所报学科的经历(提供一个学年的原始教案);
2.本科或以上学历,英语教师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所教与所学一致),其他岗位不作要求;
3.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学历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小学教师
1.目前在小学阶段任教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从教所报学科的经历(提供一个学年的原始教案);
2.专科或以上学历,英语、体育、信息、音乐、美术教师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应或相近(所教与所学一致),其他岗位不作要求;
3.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教师
1.专科或以上学历;
2.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或音乐(或艺术、舞蹈)教师资格;
3.普通话二甲或以上。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报名时间:8月16日(9:00-12:00,13:30-17:30)报名地点:宁乡市教育局六楼。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考生按要求填好《报名表》,由所在乡镇(街道)基地学校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证件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学校校长签字证明的近三年内从教所报学科一年的原始教案一份。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旦填报,不得更改。
(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暂定8月20日上午9:00(以宁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时间为准),笔试地点玉潭街道中心小学。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教育思想、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应用、教育教学技能和时政知识等。
(三)加分项目及标准
1.到2021年8月31日止,任公办教师教龄五年内不加分,第六年起每满一年加0.5分(以周年计算),满分5分。
2.近五年(2016-2020年度)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每次加1分,满分5分。
3.加分由所在基地学校人事负责人审核把关,并报校长签字,加盖基地学校单位公章为准,教育局于报名结束后对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四)确定选调名单
1.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与加分之和为综合成绩。
2.选调名单确定。按学科分岗位依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名单。
3.选岗。具体视情况定,一般同一学科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选岗,自主选择学校。在同一学科排名中,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年龄较大者优先(看身份证年龄)。
4.拟选调名单将在“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本次选调工作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城区选调考试,本年度考核降等处理;审核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评优,并在全市通报,情节恶劣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选调人员异动后的岗位聘用等级,由调入单位按照新单位岗位情况及政策执行。
5.选岗放弃者,退回原单位,且三年内不能调动工作单位。

6.选调进入新单位后,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7.未尽事宜由教育局人力资源(人事)科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请报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即日起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C)、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
2.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C)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3.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健康码为黄码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4)入场时体温复测仍然异常(体温≥37.3C)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者。
5.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报考咨询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人事)科0731-81800221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818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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