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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22年公开选调外县(市、区)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4   点击次数:844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外县(市、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面向浏阳考生选调。浏阳考生限指三类人员: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籍,二是指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三是指已认定为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的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3. 系外县(市、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地县市正式编制,且已达到或超过相应县市工作服务年限,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各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教师参加工作第一年不确定等次除外)。

(二)其他资格条件

1. 学历及专业要求

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

2. 资格证要求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对应学校(园)等级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4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1年7月4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数为31名,选调教师全部安排在我市乡村学校任教。分为文科教师组、理科教师组、综合教师组三个类别,每个类别选调计划分别为13、11、7名。

浏阳市2022年公开选调外县(市、区)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四、选调方式

1. 本次选调考生按科目分类自主报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选择报名学科。报名学科仅作后期选岗和岗位设置依据,不作他用。

2. 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总人数与最终选调计划数(须核减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低于2∶1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3.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含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排序。

五、现场报名(含资格初审)

1. 时间:2022年7月7-8(周四、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 地点:浏阳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各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和“健康码”及其他资料一并接受现场审查。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

③普通话等级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职称证);

⑥浏阳户籍证明资料(以下三类之一,认定时间截止为公告发布日):一是浏阳户籍人员或配偶或子女相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是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编在职证明、结婚证(配偶)或户口簿原件(子女)及复印件;三是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的在岗工作人员的专业英才认定证明、结婚证(配偶)或户口簿原件(子女)及复印件;

⑦县(市、区)编制部门出示的工作已达到或超过服务期限的正式教师编制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1);

⑧一寸免冠照2张;

⑨市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书或省特级教师荣誉证书(有则提供)。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和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供查验用,交复印件。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即日起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2. 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核酸减测阴性者方可进入考点。

3. 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 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健康码为黄码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4)入场时体温复测仍然异常(体温≥37.3℃)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者。

5. 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笔试

1. 笔试时间初定7月17日(周日),考试地点暂定浏阳河中学(翠园路93号),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内容: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3. 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教育局(http://www.liuyang.gov.cn/lyszf/xxgkml/szfgzbm/sjyj/tzgg/)和浏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 符合以下相关条件之一的教师免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凭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或相关认定文件免笔试。

(2)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凭荣誉证件原件或相关认定文件免笔试。

(3)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市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凭荣誉证件原件或相关认定文件免笔试。

6. 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将在浏阳教育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zf/xxgkml/szfgzbm/sjyj/tzgg/)进行情况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相应核减总选调计划数。

7. 若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总数超过总选调计划数,则组织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进行试教(试教方案另行通知),根据符合免笔试条件教师的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总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九、体检

1. 符合条件的免笔试对象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 按总选调计划数(须核减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总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4.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 体检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教育局网站及浏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 所有选调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二、选岗

1. 根据选调人员的报考学科按同级别、同学科原则对等设置岗位,确保岗位总数比选调总计划数多2个。

2.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免笔试对象优先选岗,在报考岗位中排第一位选岗。若同一类别同一学科岗位出现多名免笔试对象,则按免笔试对象获得的职称时间(不同职称等级时等级高者优先)、获得荣誉(限指特级教师或骨干教师)时间先后排序(时间在前者优先);若时间相同,则按免笔试对象正式入编时间的先后排序(时间在前者优先);若免笔试依据项目不同,则按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副高级教师、市州级骨干教师排序,依次选岗。

3. 拟选调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自主选择单位。如果总成绩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4. 选择高中岗位须现在外县(市、区)高中或大中专院校教师岗位任教,且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5. 选择初中岗位须具有外县(市、区)初中或高中岗位任教经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6. 选择小学岗位须具有外县(市、区)初中或小学岗位任教经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7. 选择幼儿岗位须现在外县(市、区)幼儿岗位任教,且具有幼儿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8. 出现选岗放弃的情况,导致选调岗位人选空缺时,不再组织递补。

十三、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1.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参与选岗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2. 选调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选调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组、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2.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白沙路49号浏阳市教育局401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教育局401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3. 考务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十五、有关说明

1. 本次选调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服务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2. 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录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3. 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名教师,一律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用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附件:查看报名表,工作证明,健康摸排卡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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