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湖南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境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日期:12月12-15日;
网上审核截止日期:12月21日;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22日;
网上准考证下载日期:2018年1月1-7日;
面试考试时间:2017年1月6-7日;
面试结果公布日期:2018年3月6日。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报名成功。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缴费成功后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2018年1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面试完成后需当场上交。
(1)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等待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或者有错误,影响报名或者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级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州为面试考区;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应选择考区为长沙师范学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选择考区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特别提示: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类别增设的“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6个学科的考生面试选择考区均为长沙考区。
考生需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B.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内的外省户籍考生所需材料: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或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C.湖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考生所需材料: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经审查发现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面试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www.hnjky.net/index.html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1.考生进场。考生持相应资格审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指定的候考室。迟到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第一步: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面试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和细则,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结果。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主考官签字确认备查。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程序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
根据原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5〕745号)规定预收,待正式标准批复后实行多退少补。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类别 |
幼儿园、小学、初中、 高中、中职文化课 |
中职专业课、 实习指导教师 |
收费标准 |
320元/人 |
390元/人 |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8年3月6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将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是系统生成的电子版)。取得该《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依《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39号)文件规定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七、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
2. 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www.hnedu.gov.cn/index.html)、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http://www.hnteacher.net)查询。政策与考务咨询:0731- 88607919 ;
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序号 | 考区名称 | 面试咨询部门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长沙 | 长沙教育学院干训处 | 0731-88615735 | 全省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小学全科”都报到此考区。 |
2 | 株洲 | 株洲市教师培训中心 | 0731—22677556 | |
3 | 湘潭 | 湘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 0731—53585513 | |
4 | 衡阳 |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 | 0734-8127167;0734-8127190 | |
5 | 邵阳 | 邵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 0739-5603947;0739-5603948 | |
6 | 岳阳 | 岳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 0730-8963658 | |
7 | 常德 | 常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 0736-7721620 | |
8 | 益阳 | 益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 0737--4231504 | |
9 | 郴州 | 郴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 | 0735-2850789 | |
10 | 张家界 | 张家界市师资培训中心 | 0744-8251096 | |
11 | 娄底 | 娄底市教育局教师科 | 0738-8262289 | |
12 | 怀化 | 怀化市教育局师资科 | 0745-2713786 | |
13 | 永州 | 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 | 0746-6362332 | |
14 | 湘西州 | 湘西教体局教师科 | 0743—8224122 | |
15 |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 0731-84402943 | 本考区只接受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报考 |
16 | 长沙师范学院 | 继续教育部 |
0731-84036065;0731-84036979; 0731-84036048 |
本考区只接受幼儿园教师类别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