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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含教育事业单位11人)
发布日期:2018-04-04   点击次数:1393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或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8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编在职人员;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8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顺县人民政府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4月25日

2、报名地点:永顺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树街235号第四单元(金翅膀教育)(联系电话:  13307313150,张女士;政策咨询电话:13574339277)。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2018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面向全州的岗位,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2018年4月4日前。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生可凭学校证明(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进入考察程序时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及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其他类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

报考卫计类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由考生现场对相关医学知识题口述作答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试教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引进计划。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测试。

面试通知书发放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复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引进计划空缺的按该引进岗位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五、引进优惠政策及待遇

我县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优秀毕业生服务期达3年者实施优惠政策。

(一)实施人才奖励政策

对引进的原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原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万元;全日制重点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由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与引进人才对象商定。

(二)实施人才安居政策

对引进人才实施安居政策,提供一套过渡性工作住房。

六、本简章由永顺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永顺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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