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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日期:2018-04-09   点击次数:2832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7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7. 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正式录取时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8.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C类岗位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9.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高中教师

  报考普通高中岗位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同时必须在资格终审时取得高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2)初中、小学教师

  报考A类、B类岗位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报考C类岗位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小学计算机教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为计算机或相近专业。同时必须在资格终审时取得对应等级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要求具有小学、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10. 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11. 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12. 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1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14. 浏阳市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

  共计407名,其中:

  1. 高中教师30名;

  2. 初中教师115名;

  3. 小学教师262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相关招聘条件见《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高中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四类,岗位分类详见《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高中教师岗位:浏阳市市直高中、中职学校教师岗位;

  A类岗位: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B类岗位:地理位置一般、交通较便利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C类岗位: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四类岗位分类确定是否核减科目招聘计划数,分类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1. 高中教师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报名。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拟录取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且考核成绩也相同时,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2. C类岗位采取按对应学校、对应科目报名和录取的方式进行。

  3. C类岗位面向浏阳考生招聘,要求考生具有两年基层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浏阳考生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籍、或在浏阳参加了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时间截止为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4. 个别学校因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调,部分岗位面向男性(女性)考生招聘(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当男性(女性)教师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在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至同类同级别同科目岗位(增加计划数的岗位应满足调整后的开考比例要求)。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盖章学生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育局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等原件扫描件;C类岗位还需提供浏阳考生相关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 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7: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26日9:00—4月29日9:00。

  4. 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 笔试暂定4月29日在浏阳城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 高中教师岗位、A类岗位和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3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50%,满分为100分。

  C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5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30%,满分为100分。

  3. 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 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九、资格复审

  1.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业成绩表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C类岗位还需提供浏阳考生相关证明(户口本、结婚证、两年基层学校代课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 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 考核以试教方式进行,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考核环节加试专业知识,具体方式见考核公告。

  3.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5. 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十二、体检

  1.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 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1. 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 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六、其他事项

  1. 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后,原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减半继续享受。

  2.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0731—83682052(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82875809(浏阳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9日

附件: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C类岗位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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