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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17年关于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0-02   点击次数:1362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

说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仅指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8年毕业生;2016年、2017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往届生均不可报考。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18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区拟招聘各类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共70名,详见《广州市番禺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华中师范大学)》、《广州市番禺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陕西师范大学)》(见附件1、2,以下简称为《职位情况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必须为师范类毕业生,若为研究生毕业,其本科须是师范类。

2.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一致。

3. 2018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下列年龄条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1)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须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或取得国考的笔试和面试合格证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三)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17年10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面试、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地点分别设在华中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

1.各应聘人员必须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df/py/index.jsp)或番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9:00时至10月19日(星期四)17:00时。每人仅限选择一个考点,按《职位情况表》的分类中报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职位(即只能应聘1个职位代码对应的职位)。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成功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不足此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

3.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报考工作并初步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能对报名信息和职位进行修改。

(二)笔试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需到现场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及简称为《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确认,确认后请于笔试前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长安校区)。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分别按20%、50%、3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华中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考点的招聘工作,除地点不同外,所有考试流程均保持一致。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10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本次所有应聘者笔试试卷相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含学科教学)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认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育法规常识。笔试试题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命制和印刷,并参照相关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2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到低分别排序,并按招聘岗位数1:6(音乐、美术、体育类为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此比例的,则视情况按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当天内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

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初定在2017年10月23-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美术、音乐、体育的专业技能测试采用术科考试的方式进行,其它学科的专业技能测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具体要求于测试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网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专业技能测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比例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音乐、美术、体育类为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此比例的,则按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当天内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现场资格审查

(1)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可在笔试和面试合格成绩人员中按合成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初定在2017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的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匹配的情况。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不予聘用。

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具体名单将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现场签约

番禺区教育局将与签约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体检不合格,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进行。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指定医院:当地的三甲医院。

(六)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生等情况。考察方式可采用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分配到公办中小学校任教,考生报考则视为服从安排。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视实际情况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八)办理接收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2018届毕业生,与番禺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办理录用手续,由番禺区教育局安排到属下学校,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若未能于2018年7月底提供有效毕业证(学历和学位)以及未能于2018年12月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有关政策,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我区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户口、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若为广州市外户籍的人员,录用时需办理广州市入户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此类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归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五)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11室

邮政编码:511400

咨询电话:020-84642021、020-84641661

联 系 人:钟老师、李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4692605

投诉电话:020-84641671、020-8464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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