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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7   点击次数:1433

根据2018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定于6月29日(星期五)上午进行,集合地点在雨湖区教育局前坪。

二、体检有关政策

1.本次体检为等额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体检纪律要求

1.体检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7:10之前准时到达雨湖区教育局前坪集合,无故不参加体检或由于体检对象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3.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中途退场。

4.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5.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6.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7.体检对象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体检对象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体检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8.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2.考生带本人近期免冠寸照一张,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3.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2018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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